易名科技(eName.cn)3月23日讯,小米公司诉“小米e贷”侵权案,在昨日开庭审理了,当庭未宣判,不过小米却表示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而被告方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不同意,看来“怨气”颇深啊!
先跟小编把事情简单回顾一下:
因认为“小米e贷”未经许可使用“小米”、“MI”、“XIAOMI”等商标进行宣传,小米公司将网站经营者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索赔100万元经济损失。
在此次庭审中,被告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反驳称,1.小米e贷商标与原告商标并不相同,不存在侵权。2.域名xiaomydai.com可以理解为小我贷,并未侵犯原告的xiaomi商标,应属域名纠纷,并非商标纠纷。3.关于“小米”二字其不具备显著性,公司名称中包含“小米”二字数量很多。4. 小米e贷网站早已不再运营,其网站上多处标注了公司名称,而且平台截至目前并未获得盈利,不会造成他人的误认。
在庭审末期,审判长问及“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原告小米表示可以,被告则表示不同意。*终法院未宣判,至于这件事又会不会“圆满”落幕就让我们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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