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锁便利店品牌7-11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运动品牌耐克,指控其新款球鞋配色及发售方案涉嫌商标抄袭、侵权蹭热,这场跨界品牌知识产权纠纷引发行业关注。
本次争议核心为耐克定于7月11日发售的Air Max 95新款球鞋,该鞋款橙、绿、红三色条纹设计,与7-11长期使用的经典品牌商标高度雷同。且耐克将发售日期选定为7-11品牌专属节点,7-11此前曾尝试协商处理纠纷,但未达成一致,遂提起诉讼,认为耐克刻意抄袭商标、借其品牌节点营销,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属于恶意侵权行为。

7-11图形商标
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

耐克Air Max95新款球鞋
图片来源:网络素材
查询显示,7-11的三色条纹商标部分已在2014年完成注册。涉及第35类广告贸易、第43类餐饮酒店等类别。经过多年商用,具备成熟的品牌辨识度和公众认知度。截至目前,耐克未对此事作出官方回应,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对7-11而言,此次诉讼是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商标专属权益的合法举措。对耐克而言,若侵权事实成立,或许将面临产品下架、经济赔偿等损失。对全行业而言,该事件重申了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边界,警示各品牌在产品设计、营销推广中恪守合规原则,杜绝商标抄袭等行为,助力规范行业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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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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