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科技-知识产权门户

投稿

“十万个为什么 100000 WHYS及图”商标案:维护知名图书商标权利稳定性

原创 商标
2024-09-03 17:53:58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评选出“2023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作为维护知名图书名称商标权利稳定性的典型案例——“十万个为什么 100000 WHYS及图”商标无效宣告案上榜。


案件回顾


四川天地出版社有限公司(申请人)针对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申请的第17085619号“十万个为什么 100000 WHYS及图”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申请人主要理由:争议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十万个为什么”,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成为指代百科类主题图书、期刊的通用名称,且该文字使用在图书、期刊等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题特点。争议商标除“十万个为什么”外的其他构成要素与“十万个为什么”紧密对应,亦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商标局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十万个为什么”一词已被收录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中,或被专业工具书、词典列为商品名称,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中已成为书籍等商品的指代称谓,从而属于法定的通用名称或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十万个为什么”并非对书籍等商品具体主题内容的直接描述,不构成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内容等特点的情形。同时,该图书名称在书籍等商品领域经被申请人长期使用已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能起到商标的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综上,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最终,判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案件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商标“十万个为什么”是否具备《商标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显著特征。


(一)争议商标是否构成“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情形: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为某一范围或某一行业中所共用的,反映一类商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根本区别的规范化称谓。商品的通用名称包括法定的通用名称和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通常应具有广泛性和规范性的特点。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十万个为什么”一词已被收录于国家行业标准之中,为法定的通用名称;或被专业工具书、词典列为商品名称,在相关公众的认知中“十万个为什么”已成为书籍等商品的指代称谓属于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本案难以认定争议商标“十万个为什么 100000 WHYS及图”为书籍等商品上的通用名称,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二)争议商标是否构成“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情形:“十万个为什么”一词使用在“书籍、印刷出版物”等商品,并不属于该类商品直接描述性词汇,相关公众无法从名称知晓该书籍的表达形式或具体内容,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三)争议商标是否构成“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结合被申请人提交的荣誉资料等证据可知,其“十万个为什么”商标在书籍、印刷出版物等商品领域经长期使用已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及识别度,能起到商标的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此外,争议商标除“十万个为什么”文字外,还包含了英文组合“100000 WHYS”及问号图形,强化了其作为商标的显著特征。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典型意义


该案综合考虑“十万个为什么”这一知名图书品牌的历史渊源、持续使用情况,以及在相关公众中的影响力等因素,对知名图书名称作为商标注册是否违反显著性条款给予准确定性,肯定了商标所有人使用争议商标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维护了商标权利的稳定性,有利于规范图书出版秩序,促进我国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相关资料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温馨提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知识产权门户立场。转载须联系作者授权同意。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若有冒犯,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赞(1)

参与评论
评论

攻略推荐

举报

知产
社群

加小小,进知产交流群

域名
社群

加E妹,进米友群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