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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你买对了么?

原创 商标
2022-12-12 18:00:00

近日,因新的防疫政策出台,“连花清瘟”成了居家常备药。和“连花清瘟”相关的词条也频繁登上热搜,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一药难求的现象。


“连花清瘟”商标布局


12月5日,以岭药业发布声明,称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假冒连花清瘟产品。有媒体发文提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名字中的“连花”,取自药品成分中的连翘、金银花,故以“连花”命名,而非“莲花”,谨防假冒产品。


以岭药业在品牌保护和商标布局上早有筹谋。经查询得知,以岭药业注册和“连花”相关的商标多达200多枚,涉及多个国际分类。其中申请注册“连花清瘟”商标70枚,商标分类涉及第3类、第5类、第10类等。 


此外,以岭药业还申请了多个“连花清瘟”相关专利,如“一种含有连花清瘟的再生纤维素纤维的制备方法及应用”等。


“连花清瘟”侵权乱象

但是以岭药业的这些举措依然抵挡不住别有用心的企业。他们瞅准了“连花清瘟”的热度,不是抢注和“连花清瘟”相关的商标,就是销售和“连花清瘟”品牌名称、外包装相似的产品。


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李鬼”,如:“连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丸”等商品,一时之间大众难辨真伪,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商家面对侵权该如何自处呢?

一、当发现侵权行为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保存证据,将侵权的商品以拍照、摄像、实物购买等方式进行固定,必要时对证据进行公证,同时要对其产品销售情况尽可能多地去了解调查并取证。


二、掌握证据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的方式警告震慑。


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侵权不严重,又愿意沟通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就侵权事实和侵权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四、可以就侵权事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投诉书、商标注册证明以及双方商标实际使用图片等。


五、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总之,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别被“李鬼”们给忽悠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企业也要做好相关部署,保护好自己的品牌;而那些打“擦边球”的企业,别再被一时的利益蒙蔽双眼,只有建立自己的品牌,才能在市场的博弈中真正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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