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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LOGO又被驳回?喜茶商标该何去何从?

Ti 原创 商标
2021-06-17 11:57:08

“喜茶”算的上是近几年来奶茶界的龙头老大了,哪里有喜茶哪里就会引发一波排队热潮,快则半小时,慢则两三个小时,但这并没有击退大众对于喜茶的热爱。难道喜茶就真的这么好喝?


其实喜茶的出众之处更在于他的营销而非茶饮,喜茶太懂得如何去抓住年轻人的心理了。搞周边玩联名,甚至在微博上征集广告词吸引粉丝互动参与,这一波波的操作不仅满足了消费者尝试新事物的心理,也成功占据了消费者的心智,让众多年轻人爱不释手。


而就是这样一个在奶茶界“叱咤风云”的人物,却也有掉马的一天。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喜茶”的前身叫做“皇茶”,因创立初期对于品牌保护的疏忽,导致“皇茶”商标被人捷足先登,只得改名为“喜茶”。虽然在经历了这次改名换姓之后,喜茶再一次凭借自身超强的营销能力成功打响了品牌,但却又一次在商标申请上遇到了难题。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茶关联公司)便就喜茶LOGO“小男孩”图形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美术作品登记,并先后申请注册了多件“小男孩”图形商标。现今,已有多件商标获准注册。


其中,申请注册的第32082818号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图形商标与引证商标(分别为孙剑峰、金玉英申请的图形商标)一至三的标志由小男孩图形构成,且在类别上均属于第32类啤酒饮料易造成公众混淆误认为由,将其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判定为近似商标,做出被诉决定,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图为孙剑峰申请注册的第32类图形商标)


(图为金玉英申请注册的第32类图形商标)


美西西公司不服原审判决,称诉争商标为该公司自创并公开使用,引证商标系对诉争商标的抄袭、模仿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


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标志与引证商标二、三的标志均由图形构成,且标志在图形的构图、颜色、整体结构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志,对美西西公司的相关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近日,美西西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行终2041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图为美西西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2类图形商标)


看来喜茶除了在品牌营销上下功夫,在自身的商标上也得下一番狠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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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茶 商标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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