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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凤凰相争,凤凰卫视使用了多年的“凤凰网”商标被无效!

阿毛 原创 商标
2019-11-28 18:29:53



凤凰卫视的“凤凰标识”为人熟知,然而因为一时疏忽,商标在失效的边缘摇摇欲坠。




“凤凰网”商标被无效



凤凰网是凤凰卫视传媒集团(下称凤凰卫视)下凤凰新媒体的旗舰网站。


1998年06月,凤凰网以企业网站的形式诞生,到如今是一个以各类图文资讯、音视频流媒体以及丰富的无线产品组成的多媒体门户平台。



纵使凤凰卫视颇有商标保护的意识,在2000年左右申请注册了一波相关商标,然而商标不仅要注册早,更要注册全,由于一开始没有注册全类商标,后续陆陆续续注册其他类别,但为时已晚。


2011年08月24日,凤凰卫视申请注册了第9884527号“凤凰网”图形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08月14日注册成功,核准注册于16类包装用塑料膜; 绘画材料; 家具除外的办公必需品; 教学材料(仪器除外); 模型材料; 念珠; 纸;等商品上。



然而这件事情却引起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凤凰出版)的不满。


其名下注册有第1750624号“凤凰及图”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636027号“凤凰”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964195号“凤凰教育”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963140号“凤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


这几件商标注册在16类和41类,其中第1750624号“凤凰及图”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于2001年01月31日,比凤凰卫视的第9884527号“凤凰网”图形商标整整早了10年。


于是凤凰出版以这几件商标作为引证商标,以商标近似为由,对凤凰卫视的第9884527号“凤凰网”图形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凤凰卫视认为,一方面,自己申请的商标标识已经被自己使用多年,另一方面自己注册的商标和凤凰传媒的商标根本不近似,不会造成混淆。


商评委认为:


1.凤凰卫视申请的这件商标是由汉字“凤凰网”及图形构成,其显著识别文字“凤凰网”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一的主要识别部分“凤凰”,二者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方面相近,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难以将上述商标进行区分,二者商标明显构成近似。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期刊、印刷出版物、图画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书籍、印刷出版物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销售场所等方面关联密切,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共存于市场易误导消费者,使其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


2.引证商标二于2017年5月23日被商评委裁定无效,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3.引证商标三和引证商标四均为41类商标,而争议商标为16类商标,双方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


*终,争议商标在期刊、印刷出版物、图画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商标全类注册



可以发现,要当初凤凰卫视一口气注册所有类别,也不至于会发生现在的事情。


商标的类别有45类,1-34为商品类别,35-45为服务类别。而各行各业所涉及的商标类别不同,一个行业还不单单涉及一个商标,另外,注册每一件商标都是需要成本的,所以很多企业都会先注册核心类别商标,之后有需要再提交其他类别的商标申请。


然而,往往就是这一步,其他类别的商标被抢先注册了。所以有些企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会一口气把全部类别的商标都注册一遍,即全类别注册。


这种注册方法有其好处:


1.防止他人“搭便车”


全类别注册可以防止他人傍*,注册不同类别的相同商标,由此借着自己的名义行方便,谋私利。


2.保护品牌形象


如若商标其他类别被他人注册了,而去销售一些假冒伪劣的产品,便容易玷污品牌形象。


3.为企业发展铺路


虽然企业会有战略规划,但随着政策、市场、消费的发展变化,总会有不一样的规划,商标全类别注册更是一种对未来的保障。


而不必像凤凰卫视如今的境况,要想将“凤凰网”用于期刊、印刷出版物、图画等商品上,已经是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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