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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次被起诉!“六个核桃”是商标,也不补脑!

阿毛 原创 商标
2019-09-19 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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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


这句广告语就和“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一样深深根植在消费者的脑海中。


有的人不信,也不喝;


有的人不信,当饮料喝;


有的人信了,喝完把“六个核桃”告上法院;


“这玩意儿不补脑啊!”




六个核桃不补脑



有一位深受广告语“洗脑”的张先生,对广告语内容深信不疑,但喝了两箱后开始纳闷:“六个核桃”真能补脑吗?


据了解,“六个核桃”的配料主要是水、白砂糖、核桃仁。


张先生非常较真,还特地查阅医药典籍,但结论让人生气。张先生发现,核桃仁的功能主要是补肾、润肺、润肠等,并没有“补脑”、“益脑”、“健脑”等表述。


于是,张先生一怒之下将他购买“六个核桃”超市方和生产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养元智汇公司)告上法庭。



张先生认为:


生产商涉嫌虚假宣传,要求超市方和生产商退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超市方认为:


超市是原包装进货并销售的,没有对“六个核桃”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加工修饰,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养元智汇公司辩称:


1.“六个核桃”是一种普通饮料,虽然具有一定的营养功能,但不是保健饮品;


2.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并未明示或暗示“六个核桃”具有保健功能;


3. “六个核桃”产品已广受消费者知晓和认可,该广告语不会对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造成实质性影响;


4. “广告语经有关部门审核,不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行为。


法院认为:


“六个核桃”、“智汇养生”、“益智状元”,均系养元智汇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而并非广告用语。涉案产品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不会使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该产品能“补脑”的错误认知。“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终,张先生因“证据不足”败诉。


根据商标网查询,养元智汇公司申请注册了443件商标,其中不仅有“六个核桃”,还有“九个核桃”;不仅将“智汇养生”、“益智状元”注册成商标,也把广告语“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注册成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得整整齐齐。





前7次被起诉!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六个核桃”*次因为宣传被起诉了。在张先生之前,已有7人因为虚假宣传将“六个核桃”生产商或销售商告上法庭:


2015年,重庆市一名消费者在受到电视广告语及产品包装标签影响后购买了6罐”六个核桃”,随后发现该产品没有保健食品标志或药准字号,起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7年,河南省一名消费者也宣称受《*强大脑》中广告的影响购买了一箱“六个核桃”核桃乳,随后起诉养元智汇饮品公司虚假宣传。


2018年,职业打假人王海起诉养元智汇饮品公司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其产品代言人陈鲁豫代言虚假广告。


但结局是一样的,法院*终均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这7人的诉讼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曾经有一人的在一审时“赢得”诉讼。


地方法院认为“六个核桃”外包装标注“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宣传字样,暗示该产品涉及补脑的保健治疗功效,足以引起一般理性消费者的误认,故该广告语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但在二审中出现反转,*终没人能打赢“六个核桃”。




是否真的是虚假宣传




“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到现在仍然受人诟病。此次张先生起诉“六个核桃”就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


有网友表示认同结果:


@神与_物游:广告词是经常用脑 而不给你补脑!


有网友反讽还是有效果的:


@淸晨_love:张先生喝了六个核桃确实补了脑,他能想出告厂家,说明喝后起了作用。


有网友认为这就是欺骗消费者:


@a匡_威_万_斯_:既然你不补脑,还广而告之的宣称自己产品补脑,这就是赤裸裸的误导消费者!


@立花酱:广告里如果说了补脑,那么属于虚假宣传,法律应该判生产商败诉的。


还有网友表示见怪不怪:


@希蓝希:补脑这种事怎么衡量呢?只要没有伤害身体就好了呀,每个广告都有夸张的设计,喝了加多宝也没有降火啊,用了飘柔头发照样毛躁,吃了德芙也没有尽享丝滑,都应该去告了。


你觉得“六个核桃”有虚假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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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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