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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10万的自媒体人:账号要活下去,不能没有商标!

阿毛 原创 商标
2018-12-13 17:57:44

2003年,在美国有人提出了“we media”这个术语,中文翻译过来就是自媒体,当时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可是就是一直没有兴起,2013年随着微信公众号的兴起,越来越多得人开始重视自媒体了。到如今,自媒体的平台各式各样,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头条号等等,数不胜数,但说到底,微信公众号依旧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很多人即使是主营微博,还是不忘开微信公众号。



将公众号运营得风生水起比比皆是,但是转眼就功亏一篑也着实不少。例如早期公众号开放申请注册的时候,会出现重名的情况,当一方或者双方做大的时候,就容易触及版权的问题了。

 

到底这个名称归谁?谁才是有权利的?法律上如何判断?

 

商标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尽早做准备总是没错的

 

自媒体发展这几年,商标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于是,有一部分人开始重视起了商标保护。

 

近日,专注于婴幼儿教养的自媒体爱莲子注册的商标通过了初审公示,运营者莲子妈非常高兴。

 

据了解,莲子说由莲子妈和她的两个朋友共同运营,到目前为止已经四年了,在微信公众号逐渐疲软的现在,该公众号依然可以凭借11万的粉丝量,创造超10万的月收入。为了防止他人盗用侵权,莲子妈于今年6月份通过TM.cn申请注册了41类商标“爱莲子”,目前正在进行初审公示。 



不得不承认,莲子妈此举确实有“前车之鉴”。


 

缺乏意识,商标被抢注

 

说起商标,*网红papi酱有话语权。

 

2015年papi酱迅速蹿红之后,马不停蹄注册了公司,马不停蹄申请注册商标,没想到在商标这件事情上依然被人捷足先登,以致于自己的申请屡次被驳回!

 

*开始被驳回的时候,papi酱提出上诉,但*终败诉。在判决书上面写的是:

 

papi酱公司注册的商标在第9类上与第19182879号“papi”商标、*注册的第1071421号“PAPI”商标构成近似。

在第25类上与第3630646号“PAI”商标、第9934704号“papi”商标构成近似。

在第35类上与第6541464号“papi”商标、第19415385号“papi资本”商标、*注册第683237号“PAPI”商标构成近似。

在第38类上与第19353802号“PAPI酱”商标构成近似。



一直到现在,在商标网上查询“papi酱”商标,申请人一栏依然没有papi酱公司的身影。而这些显示的商标,商标状态不是无效,就是在等待驳回复审,只有少数几个注册成功。 



不只是papi酱,许多知名的自媒体商标都曾遭到抢注。包含一条、二更、毒舌电影、严肃八卦、黎贝卡的异想*、深八影视圈等近百家知名大号,都被一家叫做“火传媒(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申请注册商标。

 


比抢注更惨的是一竿子打死

 

比当个被抢注更惨的,莫过于一群人受难。对于自媒体人而言,去年的“美妆”事件算是行业内的爆炸性新闻了。

 

2017年9月12日,凡是名字里带有“美妆”二字的微信公众号都接到了一条通知,内容为“名称已被违规清除”。理由是公众号名称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判定违规。

 

此次事件的影响范围巨大,波及的不仅是一些美妆博主,就连知名的*美妆品牌YSL、纪梵希等也都被迫改名。



究其原因居然是有人恶意注册了“美妆”商标,而且还是被称为“*商标”的35类商标(替他人推销、替他人作中介)。

 

公众号所提供的服务类型,一般都有涉及到35类,公众号去申请注册商标,也都会把35类注册下来。

 

特别是像美妆类博主,在公众号上经常推销各种品牌的化妆用品,如果没有这个商标,未来很多行为都会面临侵权。

 

“美妆”作为一个行业的通用词汇,被注册下来也十分让人疑惑。

 

对商标有一点了解的人都清楚,行业通用词汇是不容易被注册成商标的,即便通过了,也很有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不过,通用词能否注册并不仅仅看词汇本身,而是要将其与使用的商品联系起来。例如“Apple”商标如果注册在果汁或者农产品类别,是*注册不下来的。但因为它注册在了电脑、手机的类别,就不会对其他商家带来影响,且在该类别确实具有显著性。

 

或许,这就是“美妆”能在35类注册下来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微信的规则,命名遵循保护注册商标原则,如果对方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类型一致,且早于自己注册,即使公众号运营了很久,只要对方发起投诉,那么就会被判定违规。所以商标对微信公众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未雨绸缪,有惊无险

 

当然,并不是所有自媒体都在商标上摔跟斗,也有商标意识超前的公司。

 

“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由尚客圈(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并于2013年正式运营,每天为粉丝推送一期配乐加朗诵的读诗作品。



首善(北京)音乐创意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推出“为你读诗”APP,主要功能为歌朗诵录制、配音、上传分享及收听他人的诗歌朗诵作品。

 

2015年,“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为你读诗”APP诉至法院。*后法院认定“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为知名商品,判定“为你读诗”APP“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属不正当行为,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20万元。

 

因为“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注册了商标,所以毫无疑问,它在这场纠纷中赢得胜利,可见注册商标对微信公众号是多么重要!

 

结语


当然,前面讲的微信公众号只是自媒体的一种,作为自媒体工作者, 将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名称注册成商标保护,除了防止自家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自媒体因为侵权而造成损失。也能在遇到同行恶意竞争时,更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现如今,自媒体的数量越发庞大,但能够把其做大做久的人少之又少。商标是保护自媒体和维权的重要依据,但自媒体可以是入口,却并不是归宿,只因为自媒体终究还是别人的平台,容易面临被封号的危险。做新媒体的人都知道,可以去多方面铺设平台,但不能没有“根”与”护盾“。这个”根“是域名,这个”护盾“则是商标。

 

文章由个人作者在知识产权门户发表,仅代表个人独立观点,不涉及知识产权门户立场。如需转载须联系作者授权同意并标明转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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