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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名商标攻略|错别字也能注册成商标吗?

阿毛 转载 攻略
2019-09-27 17: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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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该条款常常作为商标驳回的*理由,商标审查员对于商标是否存在不良影响的判定也千奇百怪,对于错别字或者创造字,是否会有不良影响呢?我们来看看这个商标。



该商标申请在了27类(地毯席垫),商标中的“上坐”两个字,经过了艺术设计加工,与平常书写的“上坐”两字略有不同。


但是,商评委认定:该商标的“坐”字写法不同,属于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扰乱规范汉字的使用秩序,极易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因此判定申请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驳回了该申请。


由此可知,商标局对于不规范汉字商标,可能会将其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而驳回。


如果不能改造汉字,那改造成语如何呢?老祖宗留下的成语在现代社会中,经过一些全新的改造和解读,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意义,理论上说也很适合作为商标。



该商标小小的改动了一个成语,申请在24类(布料床单),可以很好的体现出自己商品的特点。但商标局对于这类商标,也说了“NO”。


商评委审理与裁定:申请商标“心满意竹”由“心满意足”变化而成,将“足”改成“竹”,在成语构成、读音等方面相近,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浴巾”等常用商品上,易使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规范成语的认知产生误认,扰乱了规范成语的使用秩序,因此判定申请商标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与“心满意竹”命运相同的还有“津津友味”,同样是会造成混淆,影响中小学生对于成语中特定字词的认识。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看到错别字、不规范用字、谐音成语等商标都有很大的驳回风险。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通过,例如:


(“德”字少一横)

(“家”字少一撇)

(“吉”字的士变成了土)


这些*商标不但通过了,而且还用了非常久,不过这些商标毕竟是幸运儿,在这里依然不鼓励大家冒着风险去注册,在商标的文字部分尽量规范,设计的时候不要自己造字,顺顺利利的拿到自己心仪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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