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科技-知识产权门户

投稿

用“明星脸”打广告误导消费者,任贤齐发微博怒怼侵权

阿毛 原创 版权
2018-11-27 17:53:26

“有人模仿我的脸,有人模仿我的面”

 

汪涵这一句广告词洗脑了一代人,却也道尽了明星总爱被模仿的事实。

 

早些年还有一档节目叫《开心明星脸》,便是很多长得像某某明星的素人来参加,明星脸的娱乐节目看着还挺有趣,但要是用来碰瓷就另当别论了。

 

近日,*歌手任贤齐转发一条“碰瓷”的微博。

 

一个商家采用了长得很像任贤齐的模特做宣传,还对消费者睁眼说瞎话说这就是本人。消费者恰好是任贤齐的粉丝,将其发到微博,得到了明星本人的转发。

 

任贤齐希望商家注重自己的诚信与商誉,不要再玩弄模糊侵权!

 

 

粉丝们虽怒也不忘抖机灵,笑称这是拼多多版任贤齐——壬贝文。



更有粉丝安慰道,至少没被盗去不孕不育的广告。


在一些较不发达的地区,许多明星确实惨遭不法商家的“毒手”,其形象未经允许被印在不孕不育广告上面。


明星本身具备庞大的流量而身价惊人,而其肖像尤为重要,具有高额的商业价值,这就是许许多多大企业找明星代言的原因之一。但也存在许多没钱又没道德的小企业,用长得像明星的素人打广告。



法律上面目前对此尚未有明确的规定,有律师认为,明星模仿秀如果不是为了商业目的,而仅仅是学习、锻炼的需要,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为了商业目的进行这种表演,在模仿中有明显暗示,即构成对被模仿者经济利益的侵害。这些假冒明星显然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用明星脸碰瓷明星的还算少,直接带明星照片的比比皆是。

 

现如今,在淘宝、拼多多上面随便一搜“xxx同款”,搜出来的产品从抱枕到衣服应有尽有,并且买单的人还不少。这种做法无疑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损害了明星的利益,甚至抹黑了明星的形象。



即使“碰瓷”太多管不过来,也不代表真的不管。前几日,就某杂志盗用杨超越的肖像做活动就被杨超越的经纪公司给发律师函警告了。同时,一些曾经用过杨超越的肖像做宣传的企业自媒体也纷纷采取措施,防止被盯上!

 

所以说,与明星挂钩的蛋糕固然好吃,但是不花钱就想吃,就要担心会不会被噎到!


文章由个人作者在知识产权门户发表,仅代表个人独立观点,不涉及知识产权门户立场。如需转载须联系作者授权同意并标明转载来源。


杨超越 碰瓷 肖像权 任贤齐 明星 侵权

赞(0)

参与评论
评论
举报

知产
社群

加小小,进知产交流群

域名
社群

加E妹,进米友群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