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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两年的商标纠纷终见分晓,清华旗下紫光集团赢了!

熊猫 原创 商标
2018-10-19 16:08:36

今年7月,有媒体曝出因认为汇译达*翻译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构成侵权,清华大学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汇译达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2003年,市场上出现一种名为“清华脂蛋白”的保健品,其生产公司为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洛阳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认为这两家公司擅自使用“清华”二字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而且这两家公司受到多地药监部门的处罚,给清华大学的声誉带来极大损害。清华大学状告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判令两被告赔偿清华大学21万余元。



2018年3月,清华大学把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该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突出使用“清华”、“清华园”等商业标识,且其经营的教育机构名称中含有“清华”字样,侵犯了清华大学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不正当竞争。清华大学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此外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近6万元。


作为国内乃至*知名的高等学府,清华大学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是值得称赞的。而近期又有一起商标纠纷案件,和清华大学旗下的“紫光集团”有关。


紫光集团成立于1993年4月,在清华大学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发展成为以集成电路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生态链,在*芯片制造产业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2013年7月11日,紫光集团向*商标局递交了一枚“紫光”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的注册号为第12903558号,于2014年9月13日作出初审公告,并被核准注册在医药制剂、药用胶囊、医用药物、人用药、医用营养品等商品上。


2016年2月1日,威海紫光针对第12903558号“紫光”商标(诉争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主张该商标与其在先申请的及获准注册的第116150613号“紫光金奥力”商标、第11615913号“紫光无花果”商标(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而且损害了其对“紫光”商标享有的在先权利。



2016年12月,经商评委审理作出裁定,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文字组成、呼叫存在一定差异,并无证据表明二者滚在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无论的情况,因此不构成商标近似;同时,诉争商标并未损害引证商标享有的在线权利。综上,商评委对诉争商标的注册 予以维持。


威海紫光不服商评委裁定,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经法院审理终审驳回了威海紫光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起持续了两年多的商标纠纷终于见了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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