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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1个月内申请112件商标,谁说明星不懂知识产权

熊猫 原创 商标
2018-08-02 11:04:44

  从近几年不断爆出的新闻来看,如今已经不仅仅是企业和少数个人,就连很多娱乐圈的明星也开始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了,相关方面的意识也逐渐提高,此前林志玲就强势维权自己的名字商标,张艺兴为罗志祥庆生更是彰显了尊重他人版权的强烈意识。


  今天,再为大家介绍一位有着强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明星——蔡徐坤。


  虽然早在2012年就参加过选秀节目,但蔡徐坤真正火爆起来还是靠着《偶像练习生》这档节目。近期,蔡徐坤已经正式成立了个人工作室——新沂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细心的网友发现,蔡徐坤以工作室的名义申请了众多商标,都是涉及到自己的名字、名誉和粉丝群体的。



  通过商标局官网可以查询到,目前在“新沂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名下检索到总计112件商标,*早申请的也是在2018年7月3号,*晚申请的则是在2018年7月25号,也就是说蔡徐坤在一个月内就申请了这112件商标。


  而且结果清楚的显示,这112件商标都是和蔡徐坤以及他的工作室、粉丝团体(IKUN)相关,涉及的只有“KUN”、“蔡徐坤”、“KUN&IKUN”这三件商标,而且几乎都是45类全类别注册,保护程度堪称*。


  而除了蔡徐坤之外,娱乐圈很多明星也有类似的行为,比如:吴亦凡。


  据了解,早在2014年4月,吴亦凡的表哥吴林就为吴亦凡打好进军内地娱乐圈的基础,在吴亦凡与SM的合约纠纷开始前一个月创立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在商标局官网可以查询到,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在2015年9月就申请了45类“吴亦凡”商标进行了全面保护,此外还申请了“NORMALLY INSANE”(吴亦凡座右铭)、“不凡之战”、“KRISWU”(吴亦凡INS昵称)相关的商标,而且也都是保护得相当全面。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但现实中却有不少商家为“搭便车”而将明星、电影角色名称等注册为商标,简单为搭大家列举一些案例,如:


  2002年,针对十几种与“姚明”名字有关的产品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随着姚明在NBA的大红大紫,2006年,姚明又提交了45件商标注册申请。据了解,姚明商标经历了近百次商标抢注,其中大部分都已被驳回。

  2004年,刘翔成为“飞人”后的3天内,商标即被注册一空,等刘翔父亲醒悟过来时,却发现已经不能注册了。

  2008年,打破*记录的博尔特出现,苏州一医疗器械公司抢注了五件“博尔特”商标。

  2008年,在北京奥运会获得8块*的菲尔普斯,其名字商标被抢注了18次。

  2011年,无锡的一家企业在2011年成功将“林书豪”商标揽入怀中,仅花费了几千元。

  2015年,*乔丹体育跟乔丹团队官司打得火热,但是由于不涉嫌运用视频、头像等进行推广,所以不涉及侵权。

  2016年,《芈月传》热播后,一小伙注册了“芈月”商标,之后有人出价100万购买。


  众所周知,明星一个小小的举动都可能带来巨大影响,他们也都意识到自己的优势,不甘心被经济公司控制,纷纷玩起了创业或者开办个人工作室,又或者涉及投资等,而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将自己的名字注册成商标,把名字的商业价值发挥到*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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