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开心公司旗下名为“开心网(kaixin001)”的交友网站,在*市场创造了又一个互联网奇迹,流量已经超过门户网站。开心游戏风靡*,众多工薪族偷了菜上班,收了菜睡觉。然而开心网开张几个月后,另一家同名网站“开心网(kaixin)”也轰然上线,众多网友难辨李逵李鬼,两家从模式到色彩都极为相似的网站互指对方是山寨。诉上法庭,是这场开心官司的*新进展。
两个开心网打架,纠结的是交友网络(SNS)这种商业网站模式的利益。SNS是一种集合了相册、日记、聊天、论坛等在内的社交网站模式,起源于美国的FACEBOOK。这种模式的网站到了*,发展出非常强的游戏性,*广为人知的就是“偷菜”。
*大大小小的SNS有一堆,*成功的是开心公司开心网,要告的是千橡公司开心网,除了确实存在名称的重叠以外,也因为这两家是同类网站中*大*赢利的。赢利到什么程度?开心公司拿出了一个数据作为索赔的依据:开心公司截至2009年9月16日的广告收入为34483636元,注册用户数为53449925个。按照这一组数据计算,可以得出平均每个用户为开心网带来的广告收益为0.64元。
商战的核心是同业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但这个东西偏偏不能打官司。千橡公司针对开心公司提出的证据反驳理由之一,就是开心网无论是从网站模式、网页设计,直至网站元素构成、功能等方面,均属于通用设计,不是什么*。
开心双胞胎案不仅仅是法律的缺失,也涉及网站创意和运营模式很难下明确定义,无法申请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混乱的市场搞得乌烟瘴气,眼下主打偷菜的网站有一帮。既然开心公司和千橡公司的“鼻祖”FACEBOOK没法到法院打官司,偷菜的网站老板们除了在名称上转转脑筋掐掐架,也只能听任“自由竞争”。
一拥而上,互相拷贝,目前在各行业普遍存在,不止互联网。谁都明白市场容纳不了这么多同业,投资者照猫画虎风险也大。但诸如办个网站就能赚几*甚至上亿这样的前景吸引,谁都难免手痒,于是大家就全来“偷菜”。
除了互相拷贝和法庭相见以外,创业模式就没别的路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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