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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宣布企业可用数字作商号 助推数字域名?

eName 易名科技 域名
2016-04-20 15:18:44
  易名科技(eName.cn)4月20日讯,北京市工商局出台针对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的相关优化审批政策。其中一项规定,允许企业将阿拉伯数字(一般不得超过5位)作商号。这对数字域名的持有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图:域名


  政策提出,允许企业将阿拉伯数字作为名称字号或名称字号的一部分使用。与汉字共同用作字号的阿拉伯数字应当连续使用。阿拉伯数字一般不得超过5位,有特殊理由的需报经市局登记注册部门批准。

  商标和域名投资人古采尼表示:这个政策整体来说是不错的,使数字和字母一样被终端启用,提升了数字域名的价值,也能推动商标注册和商标交易。但该项政策目前只是从北京开始,前景不好预估,得看市场的检验。

  除了对投资人有利之外,这对于科技公司也是一个利好政策。以58同城举例,该网站属于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政策出台以后,公司名称就可以改为北京58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了,这样公司产品商标跟公司商号会更加一致,有助于品牌推广,当然前提是58同城要有这样的想法。

  也有投资者发出疑问,如果数字商标被人抢先注册,那么域名的持有者不是有可能会面临仲裁风险?这个问题稍显复杂,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该政策只针对北京地区,有关的一系列影响,还得靠市场来检验。

  附:北京市工商局优化审批程序简化登记手续支持中关村示范区企业(部分)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

  (一)允许企业将阿拉伯数字作为名称字号或名称字号的一部分使用。与汉字共同用作字号的阿拉伯数字应当连续使用。阿拉伯数字一般不得超过5位,有特殊理由的需报经市局登记注册部门批准。

  属于以下情形的阿拉伯数字不得用于企业名称:1.有损*、社会公共利益;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或者违反社会公序良俗;3.部队番号;4.公共服务电话号码(公共服务电话机构同意的除外);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

  (二)允许企业将已经注册为商标的英文字母用作名称字号或名称字号的一部分。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该商标可用于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的名称。

  (三)对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的,不适用名称自主预查制度,仍实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制度,由分局报请市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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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 北京 商标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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