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科技-知识产权门户

投稿

狂揽12.67亿票房,《泰囧》因侵权判赔500万

eName 易名科技 版权
2018-04-13 15:12:32

易名科技(eName.cn)资讯消息,“囧途”系列电影知识产权纠纷落下帷幕,法院判定《人在囧途之泰囧》对《人在囧途》片方够成不正当竞争,光线传媒、徐峥等人判赔500万元。


 

图:新浪娱乐报道


曾狂揽12.67亿票房,泰囧被诉侵权

 

《人在囧途之泰囧》是徐峥导演的处女座,2012年上映。曾一度引发观影热潮,票房狂揽12.67亿元,轻松跻身当时的内地影史票房冠军。

 

万万没想到时隔五年之后,却被《人在囧途》的版权方告上法庭,在经历两审之后,法院判定《泰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赔偿500万元。

 

《泰囧》与《人在囧途》竟然没有关系?网友们热议纷纷,小编从新浪微博的热门评论中发现,不少人也都认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续集,是同一家公司出版的,毕竟主演都是徐峥跟王宝强。

 

但实际上,《人在囧途》是武汉华旗影视制作公司出品的,而《泰囧》则是徐峥及光线传媒、真乐道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制作的。法院认为,这两部电影本身含义近似,而且《泰囧》的导演、主演、出品方在宣传的过程中将《人在囧途》与《泰囧》联系在一起,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这也使得《泰囧》上映之初受到极大关注。与此同时,华旗公司已经开始着手拍摄《人在囧途2》,《泰囧》无疑对华旗公司的竞争利益有所损害。

 

判赔500万元,泰囧不亏

 

此前华旗公司曾提出判赔1亿元的经济损失费,但由于金额过高被驳回。

 

回顾《泰囧》的票房奇迹以及后续带来的经济效益,毫无疑问《泰囧》都不亏,可以说大获成功。根据光线影业公布的十年总结,《泰囧》票房高达12.68亿元,在光线传媒电影票房榜上名列前茅。若按市场传言,公司获利 43%,即5.45亿元。

 

并且,由于《泰囧》票房的窜高,光线传媒的股价也从不到2块钱水涨创高,仅201212月,公司股价涨幅超过80%,市值屡创新高。2012年,光线传媒实现净利润3.1亿元

 

试想,如果不是依靠《人在囧途》的爆款在前,《泰囧》可以如此轻易刷新票房纪录,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吗?所以说,比起500万元的知识产权赔偿,《泰囧》实际上还是赚了。

 

版权价格水涨创高,影视圈版权纠纷成常态

 

近年来,热门IP改编成为影视圈的常态,由此也引发诸多的知识产权纠纷。

 

就拿金庸作品来说,几乎每一两年就有一部金庸小说被翻拍、改编,遍及游戏、电视、电影等等。2015年,奇游互动因《全民武侠》未经许可将金庸小说改编成游戏,被*公司控告,法院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法,赔偿*公司60万元。


还有前两年热门的《花千骨》,凭借着超高的人气,《花千骨》收视话题不断,在外界看来是非常成功的,但没想到却是赔钱的。

 

由于腾讯将《花千骨》改编成有声读物在APP上播放,被晋江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晋江公司要求腾讯停止侵权并道歉,按照每个点击率0.1的价格赔偿,赔偿共计759.44,并承担公证费和诉讼费。

 

诸如此类案件多不胜数,随着知识产权的保护日益增强,未来相似的纠纷也会持续上演。

 

易名科技资讯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请发送邮件至editor@ename.com进行相关转载授权。违反上述声明者,易名科技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徐峥 泰囧 人在囧途 知识产权

赞(1)

参与评论
评论

攻略推荐

举报

知产
社群

加小小,进知产交流群

域名
社群

加E妹,进米友群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