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科技-知识产权门户

投稿

"开心网"诉讼案暴露网络竞争"硬伤"

owndy 北方网 域名
2009-05-28 10:26:25

  核心提示:千橡在2008年10月以“kaixin.com”的域名新建了一个被不少网民戏称为“山寨开心”的开心网,而这一行为也*终引发了一场两家公司间的官司,这也是国内社交网站*起诉讼案。

  两大“开心网”之间的口水战终于在上周上升为诉讼案。原告方,域名为“kaixin001.com”的开心网是开心人公司于2008年3月成立的,目前用户数量超过2000万,网页浏览量已近7亿人次。而域名为“kaixin.com”的网站则隶属于千橡公司,也就是被告方。千橡在2008年10月以“kaixin.com”的域名新建了一个被不少网民戏称为“山寨开心”的开心网,而这一行为也*终引发了一场两家公司间的官司,这也是国内社交网站*起诉讼案。业内人士认为,这起诉讼案背后也暴露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待规范。

  域名注册支持“先到先得”

  对于两个“开心网”的激烈竞争,业内人士表示,在商标法方面,国内规定是申请后2年以后才能注册下来,才能受注册商标保护。而互联网企业往往半年一年就可以做起来,千橡正是打了这方面的擦边球。另外,目前法规本身规定得比较笼统,没有使用的标准和尺度,也没有之前案例可以参考,在开心网起诉千橡这个案子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

  不过专家表示,双方对错却不太好明确判断。因为网络权利主要看域名注册与域名使用,注重的是域名使用。域名注册支持“先到先得”,不认可“抢注”之说。千橡买下域名kaixin.com,这种商业竞争行为是否构成恶意竞争不好定论;网站名称的雷同可能是争议焦点,不过法律在网站名称的独占性界定方面还比较模糊,“开心”是否属于通用词汇,“开心网”是否属于社交网站的通用名称,也还有待明确;网页著作权问题也有不少模糊地带,开心网创新程度究竟有多高?相关著作权有多少?都需要有明确举证,才能获得法律支持。

  业内专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有待规范

  对于两大“开心网”的诉讼案,业内专家的观点是如果开心人一方胜诉,那么将有利于*互联网的发展。

  互联网评论人士洪波表示,如果开心网能胜诉,将对规范国内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情况有良性影响。

  “显而易见的是,开心网纠纷源于千橡在看到开心网火了之后,注册了kaixin.com域名,也叫开心网。”洪波说,不过,“开心”本身是一个通用词汇,这个网站名称本身给别人留出了可乘之机,这可能也对其维权增加了一定难度。另外,域名问题也是大家议论较多的,让别人注册了更符合开心发音的更好记的域名,并形成了独立竞争格局,这也是开心网的一个“小小失误”。

  洪波认为,千橡在开心网的竞争中,确实存在一些存有争议的做法。如果开心网此案胜出,将对于*互联网混乱的竞争格局有好的影响。

 

 

千橡 开心网 诉讼案

赞(0)

参与评论
评论

攻略推荐

举报

知产
社群

加小小,进知产交流群

域名
社群

加E妹,进米友群

返回
顶部